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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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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在2020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2020072201号),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2020年7月24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2020072201号)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4、最高额保证:公司为威远生化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2020年7月24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2020072201号)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8,699.45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8,699.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综合授信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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