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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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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A60版)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C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D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2020年8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详细披露初步配售结果,并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

  六、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

  2020年8月10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获配股数情况,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0年8月10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将获配股票对应的认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证券账户及股票代码,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通过一家结算银行办理认购资金的划入,配售对象须通过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办理认购资金的划出、划入。

  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020年8月12日(T+4日),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在《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获得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等。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七、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8月6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根据投资者2020年8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市值计算规则参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21,000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在2020年8月6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2020年8月1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八、网上中签投资者资金交收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8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以不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九、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8月6日(T日)15:00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相关回拨事宜将在2020年8月7日(T+1日)刊登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行人及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可择机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参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的最高报价后,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的最高报价后,剩余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6、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7、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十一、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处理

  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对应的股份数量上限为2,100万股。

  2020年8月12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金额和包销比例。

  十二、投资者黑名单管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在网下申购和配售过程中,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的以下行为,将及时报告协会。

  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下列情形的: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网下获配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

  1、不符合配售资格;

  2、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3、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4、网下投资者未按《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要求报送信息、瞒报或谎报信息、不配合协会检查工作的。

  协会按照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加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期满后,应当重新在协会备案。

  十三、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21-3867688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7层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21-68728915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发行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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