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的通知,烽火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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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烽火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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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烽火集团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62号),烽火通信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的转让条件,深交所对其挂牌转让申请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0-001)。本次烽火集团因其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8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该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关于烽火集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