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上述股份10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2、本次解除冻结之后,亿阳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然处于100%轮候冻结状态。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24-01号),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沪01民初1283号之一,对亿阳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予以解除轮候冻结,解冻日期为2020年7月24日,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7)沪01民初1283号之一
主要内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7,573,483股,轮候冻结事项与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相关。
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股份被冻结及解除冻结事项,并进行后续披露。上述亿阳集团相关股权被解除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2020司冻072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