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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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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0-05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俊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马俊豪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5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2、近日,公司收到马俊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61,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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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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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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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说明

  1、马俊豪先生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马俊豪先生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2、本次权益变动后,马俊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71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马俊豪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0-05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要求,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0年6月份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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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等。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0-05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马俊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71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俊豪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0年7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5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前,马俊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279,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本次权益变动后,马俊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1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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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马俊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71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马俊豪先生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马俊豪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马俊豪先生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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