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尾款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4.445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开展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
公司董事长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发行专项计划,并同意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尾款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372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首期发行规模为4.445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4.22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0.225亿元人民币,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为产品设立日起满36个月的对应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尾款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基础资产为公司自子公司受让的工程尾款债权,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4.44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承担补足义务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环境选择)。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中国电建工程尾款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名称及具体内容可能根据交易需要调整,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12月30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工程尾款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65,192.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28,734.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