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2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已就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进行了回复。
2020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二次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就有关情况做出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二次审核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核准文件,待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