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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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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7月21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章更生董事委托田国立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吕家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吕家进先生的任职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备案。

  吕家进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2007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2年1月21日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副局长;2004年2月至2005年7月任辽宁省邮政局副局长;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任河南省邮政局副局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河南省新乡市邮政局局长;1998年5月至1999年10月历任河南省邮政储汇局副局长、局长;1988年7月至1998年5月先后在河南省邮政储汇发行局、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工作。吕先生是高级经济师,2014年6月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 关于提名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吕家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聘任王浩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王浩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王浩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王浩先生需待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王浩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本行湖北省分行行长兼建行大学华中学院院长;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本行湖北省分行行长;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任本行贵州省分行行长;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任本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2008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本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本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助理;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本行四川省绵阳分行行长;2004年4月至2004年7月任本行四川省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兼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本行四川省分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本行四川省分行个人银行业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6年12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本行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3年7月进入本行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工作。王先生是经济师,1993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 关于提名威廉·比尔·科恩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威廉·比尔·科恩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威廉·比尔·科恩先生的任职资格需报经银保监会核准。威廉·比尔·科恩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威廉·比尔·科恩先生,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自2020年2月起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主席;自2019年11月起任多伦多领导力中心董事会成员;自2019年7月起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技术顾问。1999年至2019年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任职,期间,1999年至2002年在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任职;2003年至2006年任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学院网络资源和学习工具内容经理;2007年至2014年任巴塞尔委员会副秘书长;2014年至2019年6月任巴塞尔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制定并实施巴塞尔委员会的战略,监督巴塞尔委员会及其30个工作组的工作进展,同时兼任巴塞尔委员会政策发展组、公司治理工作组、一致性和校准工作组主席。1999年加入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前,先后在美国货币监理署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任职,负责与银行政策、监管及牌照等有关职责。1985年进入纽约市一家银行开始职业生涯,从事信贷管理,作为副行长助理负责消费者信贷和零售抵押贷款。威廉·比尔·科恩先生现任布雷顿森林委员会成员,曾任金融稳定理事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员。1984年获曼哈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福特汉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威廉·比尔·科恩先生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修订稿)》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威廉·比尔·科恩,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修订稿)》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威廉·比尔·科恩

  2020年7月21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吕家进副行长任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吕家进先生的任职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吕家进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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