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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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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大会的基本情况

  1、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大会依据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予以召开。公司董事会确保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7日下午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卢震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冀雄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航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陈志国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翁业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

  2.01选举王旭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毛美英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肖燕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李宏辉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陶金莎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监事2名。

  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3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 7 月 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和持股证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号码:0576-84277383-1

  联系人及其邮箱:陈志国  zqb@yonggao.com

  任燕清  zqb@yongga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8020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4、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票代码 “362641”,投票简称“永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7月11日以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到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在2020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卢震宇先生、张炜先生、冀雄先生、张航媛女士、陈志国先生、翁业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旭先生、毛美英女士、肖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次会议对以上9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分项表决,每位董事候选人均获得了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五届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章程修订案》详见2020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卢震宇先生简历:

  卢震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储运科长、供应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社会兼职有:浙江省化学建材协会会长、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台州市进出口企业协会副会长、台州市企业联合会(台州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台州商会副会长、黄岩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台州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黄岩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现任天津永高、安徽永高、重庆永高的执行董事,湖南公元、公元集团监事,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震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的股份,卢震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彩芬女士之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元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夫妇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张航媛女士的舅舅,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震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炜先生简历:

  张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硕士。曾任黄岩市精杰塑料厂副厂长、永高塑业副董事长。2007年起分别当选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高新企业投融资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等。现任深圳永高执行董事,广东永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余永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时尚宝姿服装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塑协互助科技有限公司、欧亚兄弟(南京)贸易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永高股份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

  张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27%的股份,张炜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均之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夫妇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张航媛女士的叔叔,与张航媛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冀雄先生简历:

  冀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本科。曾任永高公司PPR车间主任、外贸生产部经理、外贸分厂厂长、天津永高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冀雄先生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冀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航媛女士简历:

  张航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3月出生,本科。曾任上海AIVA国际艺术视觉教育教务助理。现任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公元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公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航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8%的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夫妇之女,是公司董事长卢震宇的外甥女、是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炜的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航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志国先生简历:

  陈志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纺织工程专业。2001年1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河北帝贤针纺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厂长、证券部经理,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元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陈志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志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翁业龙先生简历:

  翁业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毕业于杭州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曾任永高外贸部经理、销售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永高外贸部销售总监。

  翁业龙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翁业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旭先生简历:

  王旭,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塑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业大学教授。1992年7月至2003年7月,分别在浙江工业大学轻工系、化工与材料学院任教,期间,1997年-2001年,四川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在职博士研究生,2003年8月至2005年12月在浙江省科技厅挂职;2006年1月至2012年5月在浙江工业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担任副院长,期间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在仙居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执行院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王旭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毛美英女士简历:

  毛美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从事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心财务工作,兼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毛美英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毛美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燕先生简历:

  肖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浙江省消保委法律顾问、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出版数部民商法著作和教材,发表二十余篇专业论文,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办理了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肖燕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7月11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在2020年8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宏辉先生、陶金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李宏辉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候选人:陶金莎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当选的 2 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宏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投资部副经理、宁波清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宏辉先生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宏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金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外销员;现任永高股份监事、国际贸易部副总监、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陶金莎女士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金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预计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85,15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7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7月17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涌金司库专用)(合同编号:(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19)第16987号),同意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0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使用该配套额度在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担保对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担保方式:资产质押池内资产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2020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

  4、融资方式:资产池质押资产对应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区块链应收款保兑、至臻贷、超短贷等银行表内外融资,具体融资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含平台记载的加载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电子签 名的电子信息)为准。

  5、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资产质押池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一切费用。

  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额度及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4.4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4,65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6,0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150万元,为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000万元,为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6,000万元,为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8,000万元,为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为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担保1,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33.9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9,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38.3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涌金司库专用)(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19)第16987号。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

  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高”)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台州分行”)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增加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永高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自2020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该配套额度在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重庆永高可在有效额度内循环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2408号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千万元整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窖井盖、保温容器、橡胶密封垫圈、模具、水暖管道零件、金属坚固件、逆变器、铁法兰、PPR剪刀、PPR熔接器;各种管道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4.4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14,65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6,0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150万元,为上海公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000万元,为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6,000万元,为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8,000万元,为重庆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为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担保1,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33.9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9,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38,247.09万元的比例为38.3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公司双浦厂区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杨春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杨春峰先生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杨春峰先生简历

  杨春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室内设计师。1999年至2003年任永高塑业策划部设计师,现任永高股份职工代表监事、市场中心副总监。

  杨春峰先生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春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17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以江口街道永固路9号的部分房产、土地等资产,抵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陆仟伍佰万元整)的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到2021年7月29日,本次抵押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司位于江口街道永固路9号的工业用房,

  ■

  二 、公司位于江口街道永固路9号的工业用地

  ■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为2,486.31万元(未经审计),评估抵押价值总计为9,351万元(玖仟叁佰伍拾壹万元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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