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副总经理高青直接持有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4%;董事、财务总监郭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4%;副总经理倪树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4%;副总经理马刚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49%;副总经理陈志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95%;副总经理陈柯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8%;董事会秘书周雄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72%;监事俞列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1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青、郭强,高级管理人员倪树祥、马刚杰、陈志勇、陈柯亮、周雄秀,监事俞列明,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25,000股、25,000股、5,000股、20,000股、10,000股、12,500股、47,6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6%、0.0186%、0.0186%、0.0037%、0.0149%、0.0074%、0.0093%、0.0354%。

  截至2020年7月17日收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郭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公司副总经理倪树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公司副总经理马刚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勇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9%;公司副总经理陈柯亮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6%;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雄秀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数量过半,除副总经理陈柯亮和监事俞列明外,其他董事高管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青、郭强,高级管理人员倪树祥、马刚杰、陈志勇、周雄秀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柯亮、监事俞列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柯亮、监事俞列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