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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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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修订,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进行修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平均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人民币8.45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区间上限不高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下限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截止2018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此次股份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6.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6元/股。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5月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210,000股英威腾股票已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5,839,353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情况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营销事业部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度应对相关激励对象奖励981.24万元,该等奖金按照等价值股票兑现给激励对象,以审议本计划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4.42元测算,激励对象可获受222万股。该等奖励股票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兑现,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5,346.52万股的0.29%。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零价格受让对等数量的公司回购股票。

  2020年7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证券账户名称: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23****。

  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已于2020 年7月1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过户数量 2,2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副总裁李颖、董事杨林、监事董瑞勇、监事周强参与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朱汉行、刘长志、张志明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已存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朱汉行、冉明哲、刘强,其中朱汉行担任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已存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不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标的股票222万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经初步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194.36万元,则预计2020年至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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