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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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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5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晨灿”)持有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9,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晨灿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19,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拟减持期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10月20日,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上表“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低于5.84元(本次减持计划价格下限系公司根据上海晨灿作出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承诺,结合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计算得出);

  3.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在拟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海晨灿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6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聚光中心B座24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受疫情影响,独董王晓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濮澍和独董范贵福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受疫情影响,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3、 公司总经理吴海涛,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朱劲龙列席会议,副总经理陈愈义、叶建平因公务出差未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朱爽、邓亚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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