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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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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68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桂林建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奥瑞金享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奥瑞金”)与桂林建行签署8,200万元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以下简称“咸宁邮储”)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奥瑞金”)与咸宁邮储签署2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3.14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1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5.5亿元,已发生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额度为46.64亿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西奥瑞金

  名称:广西奥瑞金享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20836061709

  注册资本: 叁亿圆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周原

  营业期限:2013年11月15日至2062年11月14日

  住所: 临桂县临桂镇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标准厂房5#楼

  经营范围:金属制罐技术的研发及其技术服务,覆膜铁技术的研发,金属包装制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玻璃制品、塑料包装制品的设计、销售,节能技术和再生资源开发及应用,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广西奥瑞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7,287.01万元,净资产27,802.9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07.13万元,净利润1,056.17万元(经审计)。

  2、湖北奥瑞金

  名称: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777587381G

  注册资本:1006.077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沈陶

  营业期限:2005年09月15日至2045年09年15日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8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金属容器、吹塑容器并销售本公司产品、道路货物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湖北奥瑞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13,693.31万元,净资产220,522.4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300.07万元,净利润42,545.62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桂林建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

  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捌仟贰佰万元整。

  4. 保证期间: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咸宁邮储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

  2.被担保债权:本金2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1,940.84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4.92%;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4,841.7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01%。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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