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裁历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856,7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历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71,3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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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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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首次发行股
票上市时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2015年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上述
承诺详见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以上董事根据自身资金发展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减持董事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