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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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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8,124,73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7号)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通发展”)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200,000股,并于2017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2位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58,124,73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以上股票将于2020年7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0,504,900股变更为240,704,9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0,504,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200,000股。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所涉2,32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0,704,900股增加至243,027,9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2,827,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200,000股。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3,027,900股增加至340,239,06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5,959,0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28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锁定期为12个月的限售股共计94,582,130股于2018年7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1,376,9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8,862,130股。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6月25日完成共计3,252,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0,239,060股变更为336,986,86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8,124,7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8,862,13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债券于2020年4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7,536,5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累计共有人民币1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93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6,986,860股增加至344,524,29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5,661,2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8,863,060股。

  截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为19,951股,公司总股本为344,543,3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5,661,2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8,882,081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019年3月26日,郎光辉先生与王萍女士签署《离婚及上市公司股份分割协议》,双方协议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郎光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6,053,012股股份转让给王萍女士。同时,王萍女士与郎光辉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承诺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公司股份遵守该等股份既有的锁定期要求。结合郎光辉先生的承诺,王萍女士承诺如下:

  1.自索通发展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索通发展A股股份,也不由索通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索通发展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索通发展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索通发展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4.锁定期满后,除经郎光辉先生书面同意,本人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索通发展股份总数的3%。但如本人减持行为将导致郎光辉先生无法保持对索通发展的实际控制权,则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减持,除非郎光辉先生率先减持导致须依赖本人股份的投票权才能维持实际控制人地位。如本人拟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同等条件下,郎光辉先生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本人向双方共同女儿转让,则郎光辉先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5.如果本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索通发展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6个月内不减持索通发展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索通发展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8,124,73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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