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张文东先生、王红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因工作人员失误,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4. 减持数量
张文东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88,914,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
更正后:
4. 减持数量
张文东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8,891,4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
(更正后公告附后)
特别提示:
张文东先生持有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279,587,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31.44%),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
王红蓉女士持有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2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文东先生、王红蓉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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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股东:张文东先生、王红蓉女士。
2.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 股份来源:
张文东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部分(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王红蓉女士所持股份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4. 减持数量:
张文东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8,891,4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91%);
王红蓉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9%)。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 减持方式:
张文东先生为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王红蓉女士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方式。
6.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7.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张文东先生及王红蓉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张文东先生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减少至30%以下。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张文东先生及王红蓉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张文东先生、王红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