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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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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40%减少至5.2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楷富文”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舟”)、上海创丰昕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文”)、上海创丰昕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汇”)、温州东仑金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仑金投”)的减持股份进展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1

  ■

  (三)一致行动人2

  ■

  (四)一致行动人3

  ■

  (五)一致行动人4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拟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合计集中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71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尚余918,914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3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楷富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2)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39,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3)上海创丰昕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8,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4)上海创丰昕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8,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9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减持时间过半,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自 2020 年5 月 29 日至 2020 年7 月 13 日通过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361,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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