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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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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0-临061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云杰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魏琼女士、王冬先生、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单喆慜女士、吴坚先生、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单喆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修订后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周云杰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魏琼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云杰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中国包装联合会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优秀企业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就职于国家物资部中国物资出版社,200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周云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副董事长周原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周云杰先生通过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云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原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毕业,迪肯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学位。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任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周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周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0,005股,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陶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学位,北京大学EMBA。历任宝钢冷轧厂轧钢分厂作业长、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工厂部厂长、上海申井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加入公司,2008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沈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沈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60,600股(其中4,0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琼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学位,清华大学EMBA。曾就职于四川川西磷化工集团公司、海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1999年加入公司,2006年9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魏琼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魏琼女士通过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冬先生:中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5,000股(其中1,76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中革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至1997年任职于辽宁开原市热电厂,1997年至2006年任职于北京奥瑞金新美制罐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任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2014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中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1,200,0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中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喆慜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同时担任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城云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单喆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喆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坚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曾任职于上海市计划委员会物价局,1993年8月至今任职于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同时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以及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能投(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文才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印刷学院教授,兼任国际包装研究组织( IAPRI)会员,全国印刷包装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监事长,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兼药用包装印刷专委会主任委员等职务。2020年5月至今任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文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文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62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5日发出,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文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当选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文诚先生:中国香港,英国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曾任职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017年3月起任上海汇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吴文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文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0-临063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的3幢房屋,建筑面积3,182.7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4,620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周云杰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魏琼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并按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36号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3808632R

  主营业务: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机电产品(小汽车除外)的安装和调试,仪器仪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纺织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原龙资产总额为1,749,698.85万元,净资产为526,127.1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37,604.78万元,净利润13,608.56万元。(经审计)

  股权结构:周云杰持股78%,魏琼持股10%,赵宇晖持股7.5%,周原持股2.5%,沈陶持股2%。

  关联关系:上海原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的3幢房屋(35号楼、37号楼及38号楼),建筑面积3,182.73㎡,房屋用途为科研设计。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明晰,除上海原龙已将交易标的抵押给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外,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宜,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上海原龙将在收到本次交易的首笔款项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将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值14,620万元作为初步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一致确认将该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363-1号、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363-2号、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363-3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账面价值为10,493.44万元,本次交易标的在市场法下评估值为14,620万元,评估增值约4,126.56万元,增值率39.33%。评估机构主要采取交易标的资产所在区域相同用途房产的类似出售案例,考虑房产用途、交易时间及区域等因素,最终得到上述评估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原龙拟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方

  出售人: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买受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计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620万元。

  本合同签署,且取得抵押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书面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将支付总计成交价格的30%(以下称“首笔款项”),即4,386万元。

  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受理成功次日,买受人支付总计成交价格的60%,即8,772万元。

  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办理完成,买受人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并完成该房屋交付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总计成交价格的剩余款项1,462万元。

  3.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买受人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所购买房产将用于在上海设立南方区域业务管理中心,并迁建包装博物馆及产品展示中心。

  1.设立南方区域业务管理中心

  公司在华东区上海、浙江、江苏,华中区湖北及华南区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的主营业务发展较快,2019年度营业收入占比达77.93%。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南方区域业务管理中心,其中包含创新事业部,有利于公司于华东、华中及华南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扩大公司在金属包装领域的市场份额,也将提升公司在南方市场区域的管理效率,降低综合成本,为公司业务良性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

  拟设立的创新事业部将依托长三角地区丰富的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和产业转化平台资源,提炼公司近几年以来形成的创新服务能力,为优质客户的市场创新开发提供更加高质量的协同服务。

  2.迁建包装博物馆及产品展示中心

  为配合业务管理中心和创新事业部更好地行使职能,拟将现位于湖北咸宁的奥瑞金包装博物馆及产品展示中心迁建至上海,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和消费文化升级,开展绿色环保包装、包装材料循环利用、智能包装等领域的技术交流、培训和合作活动,树立行业文化标杆,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本次购买房产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购买房产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双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上海原龙未发生除本次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评估机构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资产评估报告;

  (五)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0-临06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2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周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魏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2.01选举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非累积投票提案

  4. 《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监事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2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0:00。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20年7月24日16:30之前(含当日)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2,并请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本次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石丽娜、王宁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010-8528 9512

  电子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1,投票简称:奥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证件号码:),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

  (注:截至2020年7月22日收市时)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     2020-临06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中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5号”)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1269%。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临057号)。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泰资管5号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中泰资管5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147%。本次减持后,中泰资管5号持有公司股份117,54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中泰资管5号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变动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泰资管5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66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14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泰资管5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7,54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中泰资管5号本次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中泰资管5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瑞金

  股票代码:002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1002-1003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本报告签署日期:2020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奥瑞金”)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瑞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3日

  营业期限: 2014年8月13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深圳派特纳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深圳前海山小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未来运作所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再次减持。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5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临053号),公司本次全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18,072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5,522.5600万股减少至235,080.7528万股。公司股东中泰资管5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即117,661,280股,但持股比例由4.999996%被动增加至5.005143%。

  2020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临057号),中泰资管5号计划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1269%。

  2020年7月9日,中泰资管5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000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泰资管5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66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514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泰资管5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7,54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买卖奥瑞金的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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