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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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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30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核实,回复具体如下:

  2019年9月,你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0年1月,你公司与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协议,拟通过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技术共同建立供应链金融平台和贸易金融平台;2020年5月,你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合作设立50亿元产业基金等。请你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截至目前,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进展情况,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等。

  回复:

  (1)2019年9月,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指导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与京东相关企业展开合作,为其平台下的众多中小微商户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等。为促进个人消费升级,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上述合作情况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已进行相关说明。

  (2)2019年9月,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10月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发放流动资金借款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67号《关于拟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年2月-5月,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受托行以优惠通道费率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4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11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19年9月,公司与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签科技”,现更名为北京荷月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3月-4月,公司出资1000万元,完成对众签科技的战略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17号《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29号《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等);关于公司与众签科技拟通过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技术共同建立供应链金融平台和贸易金融平台的事宜,目前双方正在共同申报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领域应用方向的专利,实现数字货币离线支付及数字身份领域有关核心技术突破,相关专利正在申请中,申请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双方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技术延展及项目开拓上加强合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20年5月,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就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各对接部门正在进一步沟通落实;就拟合作设立50亿元产业基金事宜,正在进行沟通协商,具体基金合作模式、基金要素、架构设计、投资方向等细节问题仍有待落实,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否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若是,你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说明公告内容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要求。

  回复:

  鉴于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依据以实施,相关内容已经在战略合作协议条款中列明并在公司公告中提示说明。根据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条款和实际情况,截止目前尚不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标准。

  下阶段,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3、请你公司补充报备签署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幕知情人名单。

  回复:

  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已通过业务专区系统报备。

  4、其他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问题。

  回复:

  上述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实施情况和产生效果尚存不确定性。截止目前,尚未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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