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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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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现金红利(含税)。

  2、目前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正处于转股期内,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2、扣税情况:

  (1)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远东转债”拟调整转股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在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完成除权处理的同时也会对可转债转股价进行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李茹

  咨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昌盛路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4-565001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债券代码:128075     证券简称:远东转债

  ●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7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54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0年7月13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89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根据《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7月4日披露《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将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 13日。

  根据前述方案规定,“远东转债”转股价格将由人民币5.7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54元/股,计算公式:P1=P0-D=5.79元/股(调整前转股价)-0.25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5.5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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