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3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破产情况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转交的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司获知铜峰集团的债权人铜陵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创投”)以铜峰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铜峰集团进行破产清算。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如下:受理铜陵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7破2号决定书,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担任铜峰集团管理人。

  2020年7月3日,本公司收到本次铜峰集团破产清算申请人国发创投致铜峰集团的函,该函告知:鉴于铜峰集团为铜陵市龙头民营企业和铜基新材料产业代表企业,作为本次铜峰集团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国发创投将积极推动铜峰集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破产重整。国发创投注册地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二路西段1258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是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控股企业。

  同日,本公司收到铜陵市政府有关铜峰集团债务风险和破产重整事项专题会议纪要,该纪要指出:鉴于当前铜峰集团严重资不抵债且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铜峰集团所持有的铜峰电子股票进行司法拍卖等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六稳”“六保”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积极稳妥地处置铜峰集团债务风险问题,共同做好铜峰集团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二、影响分析

  1、目前有关方对铜峰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仅为初步安排,尚未推出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铜峰集团无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异常的资产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铜峰集团共持有本公司94,561,2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6%,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质押比例占其持股总数的99.94%,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比例占其持股总数的100%。铜峰集团破产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本公司与铜峰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铜峰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不会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其他提示

  1、由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申请人对铜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原定2020年7月7日至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铜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股股票事项已在淘宝网上显示中止(该拍卖事项详见本公司2020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相关公告)。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