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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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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8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4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02,265,100股的0.0073%。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10月11日,公司公告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18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9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

  (八)2019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 2019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2020年3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其兴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十)2020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2020年6月1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其兴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3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7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共23,8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共5,500股。

  2、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40,1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15.14元/股-0.5元/股=14.64元/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6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4、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0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20年6月11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止2020年6月1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235,8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2,235,800.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7月1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02,265,100股变更为402,235,80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12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和 2020年5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其兴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300股,并于2020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A股29,3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2,265,100股减少至402,235,800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23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华贤楠

  咨询电话:0592-6083018    咨询传真:0592-658707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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