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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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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0-04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义乌市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诚资产”)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3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义乌市人民法院通知((2020)浙0782执3077号)及股东创诚资产《告知函》告知,就浙江省资产发展经营有限公司与义乌市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一案,根据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5民特664号),义乌市人民法院已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579/02)发布公告,将公开拍卖创诚资产持有的公司3350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一、 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义乌市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13)3350万股股票。

  2、网络平台: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02)。

  3、竞价时间:2020年7月27日10:00至7月28日10:00止(延时除外)。

  4、起拍价: 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3350万股)乘以90%,保证金:1131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倍数。

  5、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6、注意事项:

  (1)以2020年7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3350万股)乘以90%为起拍价。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0年6月23日当天当只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乘以90%,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2)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具体详细内容以义乌人民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的股权拍卖公告为准。

  二、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义乌市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6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33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根据公司股东目前持股情况,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0-04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丁尔民先生、董事丁志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尔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董事及所任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丁志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所任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丁尔民先生和丁志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增补、董事长选举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丁尔民先生和丁志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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