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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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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 04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重股份”)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持股5%以上股东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华中”)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2,311,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阴华中减持343,500股,减持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4.99996%;2020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阴华中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阴华中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情况

  ■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江阴华中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江阴华中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江阴华中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阴华中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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