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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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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62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711,29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13号)核准,核准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306,580,67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6,000万元。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向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七名投资人发行170,711,294股,合计募集配套资金815,999,985.32元。

  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137,322,901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308,034,195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之后至今公司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数为170,711,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特定投资者承诺以现金认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其锁定期亦参照上述约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已履行上述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就盛屯矿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盛屯矿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违反其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的情形;盛屯矿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海证券对盛屯矿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711,29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烟台山高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山高(烟台)新能源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2:上表各项数值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62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28,552,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46,981,64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5.6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4、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5.11%,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17%;一年内(含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53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1.27%,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7.16%。

  深圳盛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将通过自有资金归还上述款项。

  5、深圳盛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盛屯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进行了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如若触及业绩承诺补偿条款,深圳盛屯集团将以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若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以现金进行补偿。本次质押不涉及深圳盛屯集团在该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不会对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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