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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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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2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董事会于 2020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20),又于2020年6月19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9:15至2020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婷婷女士;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34,587,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6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92,698,3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5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41,889,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0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82,588,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1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82,587,7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17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智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543,230,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36%;反对91,357,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532,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861%;反对32,055,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2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进入公示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4日,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0-0090)金华市婺城区武义江石楠塘段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网址http://www.wcqggzy.com/jhwcztb/jsgcgcjspbjg/47405.htm),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金华市婺城区武义江石楠塘段治理工程”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21,588,400.00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0年6月24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发布《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中标公示》(网址http://fenghua.bidding.gov.cn/gcjszbhxrgs/599007.jhtml),确定公司为“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的中标候选人,项目投标报价为80,891,265.00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金华市婺城区武义江石楠塘段治理工程

  1、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河道管理所。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合作期限:20个月。

  4、2019年公司未与招标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

  1、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合作期限:360日历天。

  4、2019年公司未与招标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金华市婺城区武义江石楠塘段治理工程”、“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98%,若公司接到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仍处于公示期,公示期内将保留第三方异议的权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招标人将会依据相应程序,对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因此,在取得最终的中标通知书之前,我公司仅为中标候选人,仍可能存在未中标的风险,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待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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