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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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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会客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及方式:“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总投资预估为2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824.90万元投入项目,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补足。

  ●公司已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项目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热景”)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136,146.40元,具体情况如下:

  ■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

  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廊坊热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314,041.1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三、本次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计划概述

  公司当前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研发、转化、生产、办公场地主要分布于三处;其中生物原料与抗体药物研发、办公场地主要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10号楼,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试剂研发、转化、生产、检验与物流厂区分散在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科创中心6号楼、药谷一号9幢、10幢,租赁面积合计约9,800平方米。

  随着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现有空间已经较为局促,急需扩大发展空间。为了实现公司研发、办公、生产集合运营以提高公司工作、运营效率,公司拟投资2亿元人民币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其中使用公司剩余6,824.9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补足。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实施主体: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3、 投资总额:人民币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0,000万元、设备费用3,000万元、土地款4,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0万元,其他费用1,000万元,各项费用为预算费用;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具体投资概算初步如下:

  ■

  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的各项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高端医疗器械研发中心、免疫诊断试剂研发中心、核酸诊断试剂及仪器研发中心、生物原料与抗体药物研发中心、免疫诊断试剂制造中心、核酸诊断试剂及仪器制造中心、质量控制中心实验室、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基础办公与日常运营所需办公综合楼。

  5、 项目资金来源及方式:依据规划进展、基础建设计划,项目拟总投资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公司剩余6,824.9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补足。

  6、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公司计划2020年年底获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并正式开工,2022年11月项目竣工并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预计2023年6月正式投产。

  (三) 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加快公司相关产业聚集,有利于促进区域发展

  公司于2009年由北京市丰台区迁至北京市大兴区,在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运营11年,公司已形成成熟的上下游配套设施。本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推进公司与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相关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形成产业集群,进一步聚集上下游企业,有利于促进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发展。

  (2)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布局,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拥有的研发、办公、生产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发展。公司于2020年初在北京新租赁了位于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科创中心2,200平方米作为新增的仪器生产车间;至此,公司在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研发、转化、生产、办公场地共三处,较为分散不利于公司现有人力、物力的综合调配使用。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司研发、办公、生产集合运作,能够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有利于为公司高端医疗器械与体外诊断试剂在研发、制造上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建设可以承接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租赁的两处用于生产、研发、办公的场地,实现产能的存量转移、集中管理,并可以降低每年约900万元的场地租金。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大生产储备空间

  公司目前试剂研发、转化、生产、检验与物流厂区分散在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科创中心6号楼、药谷一号9幢、10幢,租赁面积合计9,800平方米,每年租赁费用约900万元。本项目预估投资金额为2亿元,按照20年计提折旧每年约1,000万元和公司目前的租金基本相当,但可使用面积比原来扩大约2倍,为公司未来新增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储备了一定的产业空间。考虑未来租金上涨以及租赁面积扩大的因素,本项目的建设对利润的影响优于目前租赁方式。

  2、可行性分析

  (1)体外诊断市场前景广阔

  生物产业一直以来是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政府的重点扶持。体外诊断行业作为生物产业中的细分领域之一,政府发布了多项扶持政策长期引导、激励、规范以及服务体外诊断产业发展。除此之外,政府还在改革市场准入审批程序、优化投融资体系、完善财税价格体系、改革流通体制等方面给予了体外诊断产业不同程度的扶持。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不断增加为体外诊断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此次新冠疫情的爆发更突出了体外诊断行业的重要性,体外诊断市场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公司拥有核心技术,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经过持续多年技术研发,拥有上转发光技术、糖捕获技术、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基因重组与单克隆抗体技术、微流控核酸检测技术等技术平台,并开发了一系列的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可应用于全场景的免疫诊断。产品在临床检测领域、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行业等得到了广泛应用。

  公司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并以此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夯实质量保证基础;在每个生产岗位、各个工艺环节均制定了相关的SOP(标准化操作流程),并组织专人管理及时更新与培训,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以此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3)公司拥有深厚的技术基础与强大的技术开发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产品的研发工作。在研发团队建设方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一个专业理论知识全面、实践经验丰富、综合水平强的专业研发团队,成员背景涵盖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生物技术、化学、机械制造、电器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

  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部“十二五”、“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等多项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并曾荣获中华医学科技奖、CILISE2016自主创新金奖等多个科技领域的奖项。

  (4)公司在项目建设地运营多年,具有良好的项目运营基础

  公司已在项目建设地大兴中关村科技园区运行十余年,公司上下游配套成熟。项目建设地和现有公司经营地同属一个园区,经多年的运营公司具有良好的项目建设、管理、研发、运营等人才储备,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可以直接覆盖于拟实施项目。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将与生物医药基地相关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形成产业集群,进一步聚集上下游企业,促进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3、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系紧密。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项目投产后,将增大公司整体规模,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预期,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主要风险分析

  1、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变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或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也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

  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项目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管理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承接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租赁的两处用于生产、研发、办公的场地,以实现产能的转移、集中管理。运营规模的集中、扩大对公司在运营管理、质量控制、人才储备、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在项目实施及控制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3、技术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光机电、软硬件、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研发周期较长且投入也相对较大,同时在法律及安全方面的要求较为严苛。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等情形,所以体外诊断行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始终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持续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将面临产品竞争力和客户认知度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审批程序

  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对于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增大公司生产储备空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6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7月14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14日

  至2020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0 年7月13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 17:30 前送达,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2629

  联系电话:010-50973660

  传    真:010-56528861

  联 系 人:石永沾、张宏刚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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