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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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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航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3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2日

  声  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维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0619661104****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3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胜天成外,王维航先生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实施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个人资金筹划安排考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7%。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除存在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无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华胜天成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王维航先生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2006年5月18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维航先生持有华胜天成股票23,445,300股,占华胜天成总股本的12.7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增持、减持股份等原因,截止2019年8月7日,华胜天成总股本由2006年5月18日股改后的183,300,000股变为1,098,743,38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445,300股变为92,069,35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12.79%变为8.38%,其通过一致行动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莱沃3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170,975股,持股比例3.75%。2019年8月7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其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5月6日已全部减持完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调整过程中未触发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0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7%。截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胜天成流通股合计6,47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8.38%变为7.79%。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592,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9%。

  3、结合上述1、2两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12.79%变为7.79%,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已达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069,358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目前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58,000,000股,本次减持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未披露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华胜天成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3号楼

  电话:010-80986118

  传真:010-80986020

  联系人:颜媛媛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维航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20-03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2020年5月13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天成”或“公司”)披露了临2020-033《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减持计划主要内容:王维航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持有王维航先生发来的因累计变动比例达5%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王维航先生基本情况

  名称:王维航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身份证号:330106196611******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3号楼

  (二)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前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华胜天成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王维航先生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2006年5月18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后,王维航先生有华胜天成股票23,445,300股,占华胜天成总股本的12.79%。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王维航先生通过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增持、减持股份等原因,截止2019年8月7日,华胜天成总股本由2006年5月18日股改后的183,300,000股变为1,098,743,383股,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445,300股变为92,069,358股,王维航先生持股比例由12.79%变为8.38%,其通过一致行动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莱沃3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170,975股,持股比例3.75%。2019年8月7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前王维航先生本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其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5月6日已全部减持完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调整过程中未触发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0年5月13日王维航先生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7%。截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王维航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胜天成流通股合计6,47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王维航先生持股比例由8.38%变为7.79%。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592,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9%。

  (3)综合上述情况,王维航先生持股比例由12.79%变为7.79%,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已达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王维航先生编制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维航先生仍在其最近一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其遵守相关承诺及减持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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