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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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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4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120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董事、行长陶畅因事请假,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长邵辉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和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因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的50%,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本行对上述股东派驻的董事殷新中和孙志强的表决权予以限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1.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行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5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出资人民币7.82亿元,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徐州农商行”,最终名称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本行预计持有成立后的徐州农商行总股本的10.95%。

  2.本次投资已获本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尚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最终的投资方案及该项投资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6月23日,本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在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总行1208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行与其它发起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

  为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强化区域协同效应,优化本行战略布局,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82亿元,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预计持有成立后的徐州农商行总股本的10.95%。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符合发起设立徐州农商行的条件。

  协议签订主体:本行及其他发起人股东。

  投资金额:本行拟出资7.82亿元,预计持有成立后的徐州农商行总股本的10.95%。

  投资目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强化区域协同效应,优化本行战略布局。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设立背景

  徐州农商行在原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山农商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农商行”)、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城农商行”)三家农村商业银行合并组建的基础上设立。本行作为发起人股东之一与其他投资者、上述三家农商行的原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徐州农商行。

  (二)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6.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7.从事同业拆借;8.从事银行卡业务;9.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0.提供保管箱服务;11.开展国际业务;12.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清产核资报告,上述三家农商行2019年末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拟筹建的徐州农商行在成立后将按照现代股份制公司“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各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各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拟签订的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行拟与其他发起人共同签署《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拟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协议发起人为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发起人必须具备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格,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徐州农商行性质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3.徐州农商行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发行的全部股份。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徐州农商行拟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徐州农商行属于区域性农商银行,客户范围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徐州市,合并前原三家农商行营业网点覆盖铜山区、泉山区、鼓楼区、贾汪区等,侧重在徐州市辖区开展业务。本行在徐州市设立的丰县支行、江苏铜山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侧重在丰县当地、铜山经济开发区及周边乡镇地区开展业务,和徐州农商行网点覆盖地区存在一定差异。此次投资完成后,双方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同作用。本次投资是本行落实普惠金融战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所做出的重要战略布局,对于本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投资徐州农商行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或导致徐州农商行资产质量承压。本行拟向徐州农商行派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徐州农商行输出成熟的管理流程及理念,协助徐州农商行提升公司治理和业务经营水平,加快业务发展步伐。徐州农商行筹建设立尚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针对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审批风险,本行将积极配合徐州农商行筹建小组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获批。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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