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川技术

  股票代码:300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兴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威工业区E栋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本报告签署日期:2020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兴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3021967********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威工业区E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朱兴明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财务安排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朱兴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562,9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5%。另外,朱兴明先生通过持有汇川投资43.41%的股权(朱兴明为汇川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本公司7.77%的股份,从而合计持有本公司13.12%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0年6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97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52%。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朱兴明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12.77%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584,6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7%(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仍为7.7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朱兴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川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朱兴明先生持有汇川投资43.41%的股权,其通过汇川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可以通过转换计算得出。

  四、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584,667股,其中质押股数为32,685,000股。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35%的股份,并通过持有汇川投资43.41%的股权间接控制了本公司17.91%的股份,从而合计控制了本公司23.2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99997%的股份,并通过持有汇川投资43.41%的股权,间接控制了本公司17.91%的股份,从而合计控制了本公司22.91%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

  ■

  注:上述“其他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七、其他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朱兴明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一致行动人汇川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亦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第八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兴明先生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

  朱兴明

  签署日期:2020年6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朱兴明

  签署日期:2020年6 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