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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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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0-06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复方磺胺甲噁唑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剂型:片剂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金华康恩贝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657

  批件号:2020B03327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为磺胺类抗菌药,是磺胺甲噁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19 年版)》,类别为甲类药品。主要用于预防或治疗敏感菌株所致的感染。磺胺甲噁唑与甲氧苄啶复方制剂最初由Sun Pharm INDs公司开发,于1973年经FDA批准在美国上市,剂型为片剂,包括400mg:80mg和800mg:160mg两种规格。1996年金华康恩贝研制的复方磺胺甲噁唑片获批上市,2018年金华康恩贝开始选取国家局公布的参比制剂对其进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华康恩贝是国内首家通过国家药监局一致性评价的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生产厂家。

  米内网数据显示:相应国内药品终端市场2019年复方磺胺甲噁唑片销售额2,946万元。因产品原料供应、销售价格等原因,金华康恩贝该药品近三年未产生销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华康恩贝针对该药品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552.71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因此金华康恩贝的复方磺胺甲噁唑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该药品开拓市场,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因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药品未来销售及规模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等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国资委同意省国贸集团收购本公司控股权的批复

  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情况

  2020年5月28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公司”)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签订了《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为推进在医药大健康产业尤其是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的战略合作,以上市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合作共建“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主平台”,康恩贝集团公司拟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533,464,0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康恩贝集团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173,784,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康恩贝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先生、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本公司13.33%的股份;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将持有本公司2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成为省国贸集团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胡季强先生变更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0-051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6月2日和6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临2020-056号《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2020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0年6月18日,省国贸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30号),决定对省国贸集团收购本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的临2020-061号《公司关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0年6月22日,省国贸集团收到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19号),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上报的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权方案,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股东)协议受让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合计533464040股。

  二、你公司要严格控制收购风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推进本次协议受让股份工作,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国有股东权益。

  三、你公司要加强对收购后企业的管理,探索优化企业治理管控,努力打造混合所有制改革样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方能完成股份的交割,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国资委文件《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19号)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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