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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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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20-03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17年7月17日-2020年7月1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罗订坤先生、孙永志先生、杨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本次会议同意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17年7月17日-2020年7月1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赵湘仿先生、刘希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本次会议同意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17年7月17日-2020年7月1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及薪酬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董事长为人民币35万元至47万元;副董事长为人民币25万元至31万元;董事为人民币18万元至29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7月9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大湖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罗订坤,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国际经济学学士、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生,曾任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投行部经理、上海泓鑫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1年5月任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至今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永志,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7月至今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明,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副教授职称。曾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董秘办、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人,2006年1月任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6至2017年7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赵湘仿,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湖南省财经学院财政系、湘潭大学财税系,从事财政、税务工作37年,高级会计师,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委。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任常德市财税局综合计划科科长,1991年至2001年任常德市国资办、国资处主任、市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2002年任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局长,2010年任市财政局正处级干部,2015年6月退休,2017年7月至今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希波,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金融学院。1979年至1986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安乡支行任办事员,1988年至1989年在中国银行安乡支行任信贷股长,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银行澧县支行任副行长,1995年至2008年在中国银行常德分行先后任营业部副主任、信贷计划部副主任、公司业务部副主任及主任,2008年至2011年在中国银行武陵支行任行长,2011年至2013年在中国银行津市支行任行长,2013年至2017年在中国银行朗州支行任行长,2017年至今在中国银行常德分行交易银行部任主任科员。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20-03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17年7月17日-2020年7月1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陈颢先生、蒋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及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上述监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由唐长青先生出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17年7月17日-2020年7月16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监事的履职情况、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监事会主席为人民币20万元至27万元;监事为人民币12万元至15万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陈颢,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年至1994年常德市物质贸易中心工作,1994年至1996年在湖南德海足球俱乐部任副总经理,1996年至1998年在常德市汽车销售公司任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在湖南德海集团任工业事业部副部长,2001年至2002年在湖南泓鑫控股公司任集中采购部副部长、部长,2002年至2011年在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先后任副总经理、监事长、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融资总监,2013年至今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维权总监,2017年7月至今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蒋少华,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9年1月至2011年6月,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其中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今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唐长青,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曾任常德市金友文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深圳前海沅金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部长、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4年4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大湖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9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9日

  至2020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00(3.01-3.03)、议案4.00(4.01-4.02)、议案5.00(5.01-5.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8日(9︰00 至 16︰00)。

  5、 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园美、杨波

  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

  邮政编码:415000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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