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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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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1),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10.1选举刘若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赵治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洋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栾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季春霖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俞明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莎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选举姚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选举韩建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1.1选举张铮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2选举李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更正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1.01选举刘若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赵治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张洋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栾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季春霖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俞明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2.01选举莎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姚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韩建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3.01选举张铮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选举李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1、12、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

  更正前: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20年7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更正前: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后: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

  1、议案1、2、3、4、5、6、7、8、9、10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议案11、12、13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以上更正外,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7月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1.01选举刘若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赵治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张洋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栾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选举季春霖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选举俞明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2.01选举莎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姚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韩建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3.01选举张铮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选举李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6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1、12、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0年7月2日17:00前送达公司)。

  5、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玮皓

  3、 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传真:0755-86329077

  4、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光启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

  1、议案1、2、3、4、5、6、7、8、9、10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议案11、12、13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0年6月29日 ,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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