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与回复。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由于本次《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部分问题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完善,且部分事项需中介机构、独立董事等发表相关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20年6月29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