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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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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先生、渠汇成先生、郭成尼先生、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0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先生、渠汇成先生、郭成尼先生、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拟在2019年12月06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不超过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不超过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不超过1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不超过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8日、2020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003、2020-022)。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先生、渠汇成先生、郭成尼先生、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函》获悉,崔兴建先生、张会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完成,郭成尼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4,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渠汇成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刘克平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系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先生、渠汇成先生、郭成尼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中,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的股东刘克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持有公司股份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1%)的股东渠汇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7%)的股东郭成尼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的股东刘克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持有公司股份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1%)的股东渠汇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7%)的股东郭成尼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刘克平、渠汇成、郭成尼承诺遵守法定规定: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刘克平、郭成尼、渠汇成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克平、郭成尼、渠汇成3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函告知函》

  2、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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