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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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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4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为11,109,375股,占总股本比例0.6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6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9号)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100%股权。本次交易中,公司以6.06元/股的价格向银漫矿业的全体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祥、吉伟、吉喆以及上海铭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望投资”)、上海铭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鲲投资”)、上海劲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科投资”)、上海翌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翌望投资”)、上海彤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彤翌投资”)、上海劲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智投资”)、上海彤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彤跃投资”)、上海翌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翌鲲投资”)(上述八家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统称“八家合伙企业”)共发行375,924,352股股份。其中八家合伙企业通过兴业矿业本次收购银漫矿业100%股权的交易事项共取得兴业矿业21,804,485股股份。

  上述股份上市首日为2016年12月9日,锁定期为36个月,于2019年12月9日限售期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八家合伙企业持有兴业矿业的上述股份中3,100,000股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限售股股份解除限售的变更登记,并于2020年5月12日上市流通。铭鲲投资、翌望投资、彤翌投资、彤跃投资、翌鲲投资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兴业矿业剩余的全部限售股份,劲智投资、铭望投资、劲科投资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兴业矿业剩余限售股中的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及解除限售的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 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关于比例的分列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存在的差异,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质押冻结情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日,铭望投资、铭鲲投资、劲科投资、翌望投资、彤翌投资、劲智投资、彤跃投资、翌鲲投资分别持有兴业矿业股份为4,099,900股、1,224,834股、3,286,386股、3,403,564股、1,578,993股、3,560,528股、1,589,224股、1,511,056股股份,分别质押兴业矿业股份3,491,100股、1,019,034股、2,882,786股、2,949,764股、1,369,293股、3,033,228股、1,426,224股、1,375,156股,质押股份分别占其持有兴业矿业股份的85.15%、83.20%、87.72%、86.67%、86.72%、85.19%、89.74%、91.01%,质押股份分别占兴业矿业股份总数的0.19%、0.06%、0.16%、0.16%、0.07%、0.17%、0.08%、0.07%。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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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发行时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八家合伙企业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表。

  1、铭鲲投资、翌望投资、彤翌投资、彤跃投资、翌鲲投资自公司重组时所做的承诺(下表中序号1-8项承诺)及履行均不存在影响解除限售的情形。

  2、劲智投资、铭望投资、劲科投资分别因下表中序号为9、10、11的承诺目前仍在承诺期内,尚未完成承诺事项,故本次仅解除部分限售股份。劲智投资、铭望投资、劲科投资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部分将用于偿还融资借款,剩余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并满足股份转让条件时,用于履行下表中序号为9、10、11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后,劲智投资、铭望投资、劲科投资未解除限售股份分别为3,222,944股、2,976,531股、1,395,635 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满足股份转让条件时,劲智投资、铭望投资、劲科投资将申请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及时履行下表中序号为9、10、11承诺未履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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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八家合伙企业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八家合伙企业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八家合伙企业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

  综上,长城证券对本次重组时向八家合伙企业发行的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4、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限售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5、限售股股东出具的《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4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0年内蒙古辖区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16:30举行2020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永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凯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尚佳楠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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