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被告二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202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若败诉,公司将不能制造、销售规格型号为 “MJJGTYDS01FM”米家激光投影电视这款产品,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经济损失、销毁库存产品及专用模具,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小影响。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份《民事起诉状》((2019)京73民初1277号、1278号)等相关材料。截至公告日,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2019)京73 民初1277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原告称其系专利号ZL201310017478.0“光学系统”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1310017478.0“光学系统”发明专利的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等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101万元;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2019)京73 民初1278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原告称其系专利号ZL201010624724.5“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1010624724.5“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发明专利的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等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101万元;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目前公司激光电视业务整体保持正常发展,涉案产品规格型号为“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是公司在2019年推出的一款新产品。若败诉,公司将不能制造、销售规格型号为 “MJJGTYDS01FM”米家激光投影电视这款产品,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经济损失、销毁库存产品及专用模具,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小影响。

  2、针对(2019)京73 民初1277号案件涉及的专利号为ZL201310017478.0“光学系统”发明专利,公司此前曾就此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此专利权全部无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除本次公告的诉讼外,公司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详见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临时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