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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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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4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6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文阁先生、王春明先生、李承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2.32亿元向其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绿谷”)各51%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商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55.8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义乌市保安有限公司(系商城控股控股股东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义乌市智慧交通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商城控股及其关联方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万元的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商城房产、浦江绿谷及其合并范围内各经营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剥离房地产板块,聚焦市场主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拟与商城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2.32亿元向其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各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成参股子公司,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1)交易完成后商城房产的股权结构

  ■

  (2)交易完成后浦江绿谷的股权结构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商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55.8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义乌市保安有限公司(系商城控股控股股东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义乌市智慧交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7)。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商城控股及其关联方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万元的其他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出售事项已于2020年6月1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文阁先生、王春明先生、李承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商城控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EDFBB5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自主申报)

  5、法定代表人:赵文阁

  6、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19-10-29至9999-09-09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玩具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商城控股的股权,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系其实际控制人

  10、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商城控股成立于2019年10月29日,截至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未来商城控股主要作为国资控股平台,从事国有资本运营业务。

  11、商城控股之控股股东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商城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持有的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各51%的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3、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运营情况说明:商城房产、浦江绿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商城房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26605690Q

  (3)法定代表人:吴秀斌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6)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商博路1号

  (7)经营期限:2001-01-17至2031-01-16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房地产经纪服务,室内装潢;园林绿化(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

  (9)股权比例:商城房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1:表中数据为商城房产合并报表数据。

  注2: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浦江绿谷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069216248J

  (3)法定代表人:王进坚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6)公司住所:浙江省浦江县中山北路73号

  (7)经营期限:永久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其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浦江绿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城房产出具了字号为“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709629_B04号”的《审计报告》,对浦江绿谷出具了字号为“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709629_B05号”的《审计报告》。

  本次股权转让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商城房产已于评估基准日后将其持有的义乌市商城工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义乌拱辰商博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义乌融商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义乌创城置业有限公司24%的股权、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展览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截至目前,商城房产已不再持有前述五家公司的股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假设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处置了上述五家公司的股权,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城房产出具了字号为“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709629_B07号”的《审阅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商城房产在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50亿元,浦江绿谷在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20亿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假设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处置了上述五家公司的股权,商城房产在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42亿元,母公司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36亿元。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2025号)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2024号),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商城房产、浦江绿谷进行整体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商城房产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商城房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为351,044.72万元,净资产增值47,466.90万元,增值率15.64%。评估结论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注:表中账面价值为商城房产母公司财务数据。

  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商城房产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50,100.00万元(取整到百万),评估增值46,522.18万元,增值率为15.32%。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51,044.72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350,100.00万元,两者相差944.72万元,差异率0.27%。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由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对其主要资产--开发成本也是采用收益法中的动态假设开发法进行了评估,故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会基本趋向一致,因此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351,044.72万元(大写金额为叁拾伍亿壹仟零肆拾肆万柒仟贰佰元)作为委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2)浦江绿谷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浦江绿谷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637.1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增值14,638.72万元,增值率20.33%。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浦江绿谷采用收益法评估后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360.00万元,评估增值14,351.62万元,增值率19.95%。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360.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637.11万元,两者相差277.11万元,差异率0.32%,差异较小。由于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对其主要资产开发成本也是采用收益法中的动态假设开发法进行了评估,故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会基本趋向一致,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3)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经公司与商城控股协商一致,拟以评估值为依据,确认本次总交易金额为22.32亿元。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资金往来、担保与委托理财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商城房产、浦江绿谷及其合并范围内各经营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上述公司理财的情况,上述公司亦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标的股份

  甲方持有的商城房产、浦江绿谷各51%的股权。

  第二条 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本次总交易金额为22.32亿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协议生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四条 交割

  4.1 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乙双方向相关部门报送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

  4.2 过渡期损益安排: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次日起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由甲乙双方按转让完成后双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 职工安置

  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到员工的安置,目标公司职工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

  第六条 生效

  本协议约定事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单位审议批复通过,且经协议双方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事项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

  (二)商城控股信用水平良好,具备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为剥离房产板块,聚焦市场主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商城房产、浦江绿谷及其合并范围内各经营主体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持有的上述各公司剩余49%的股权将计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将实现投资收益约3.17亿元(未考虑税费影响),具体投资收益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不存在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上述公司理财的情况,上述公司亦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市场主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市场主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春明、李承群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市场主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定价参考,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义乌市保安有限公司(商城控股控股股东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义乌市智慧交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按照《关于共同设立义乌市智慧交通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的约定,完成了首期出资。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2020年6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赵文阁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QFII 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以2020年6月26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证券部。

  (2)邮政编码:322000

  (3)电话:0579-85182812

  (4)传真:0579-85197755

  (5)联系人:许杭、饶阳进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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