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610-01号)、《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10执保8号之四),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前的原司法冻结情况

  ■

  说明:1、在原司法冻结前,萧然工贸持有公司股份81,472,118股(除权前),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4股的分派方案,萧然工贸冻结数量由81,472,118股调整为114,060,965股(除权后)。如无特别说明,下文中所述股份数量均为除权后的股份数量。

  2、在原司法冻结后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被累计司法拍卖3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7.01%。截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持有的公司股份为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

  有关原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二)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机关: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浙10执保8号之四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被申请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数量: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060,965股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萧然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截至目前,萧然工贸持有公司股份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114,060,965股,占其原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截至本公告日,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83,260,96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累计轮候冻结1,171,406,685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解除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