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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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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0-03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6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关于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年报显示,公司部分土地及房产以 4.57 亿元的价格被收储,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征收补偿款项 2.3 亿元,取得处置收益 2.57 亿元。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0.47 亿元,上述收储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存在重大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末相关地块的实物交接工作进展,并说明相关资产处置收益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2)结合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实物状况以及原始取得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取得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构成情况及其合理性;(3)结合相关土地及房产在收储前后的相关资产与生产经营情况,说明收储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车桥业务主要工厂产能利用率均低于 80%,整车板块主要工厂产能利用率均不足 15%,且近三年整体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22.37 亿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为5.2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并分别说明在产能利用率较低、存在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主要子公司的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已进行减值测试;(2)结合公司对于主要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主要假设和参数、可收回金额的计算等,说明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未利用的产能部分是否具有独立性,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闲置的长期资产,并说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抵押借款合计 5.3 亿元,受限资产合计 17.37 亿元,其中作为银行借款及授信额度抵押物的固定资产8.54 亿元、无形资产 4.33 亿元,借款余额远低于抵押资产账面价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项列示各类受限资产的具体受限原因、主要质权人、对应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并说明相关借款的主要用途和实际去向;(2)上述受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对应的抵押合同及其主要条款情况,并说明相关合同项下最高信用额度,以及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的额度及方式等。

  4.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7.65 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3.48 亿元。自 2016 年以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占总资产比重持续下降。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账面余额 4.5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97 亿元,长期借款账面余额 3.80 亿元,公司不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低于短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之和。请公司:(1)结合生产经营、日常运营、资本结构等方面,说明公司货币资金持续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流动性、资本结构等方面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相关流动性风险或债务风险。

  二、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皮卡车销售 6505 辆,同比下降56.47%。报告期内公司皮卡产品经历了新老产品切换,加之部分省市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对涉及区域经销商影响较大。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3.52 亿元,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1.9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实施国六标准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并说明公司生产线及主要产品是否已完成针对国六标准的升级改造工作;(2)采用经销商模式销售的相关产品是否存在退货风险,并结合公司存货中相关不符合国六标准库存商品构成情况、相关存货后续销售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资产针对国六标准的升级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需要升级换代的固定资产,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公司对于皮卡车业务的后续发展安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新能源客车销售金额 4.93 亿元,销量 585 辆,同比增长 309.09%,平均销售单价为 84.27 万元/辆,较近两年有较大增长。公司近三年分别实现新能源客车销售 585 辆、143 辆、539 辆,销量波动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新能源客车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并说明销量存在较大波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新能源客车销售单价同比增幅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对于公司新能源客车业务的具体影响。

  三、 其他

  7.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债逾期金额合计 29.04 亿元,全部涉及诉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且全部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请公司:(1)结合控股股东资产负债、流动性、资信、经营、诉讼等方面情况,说明控股股东经营与财务状况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2)核实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保证等任何形式利益倾斜的情形;(3)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销售返利余额 823.98 万元,同比下降 59.68%。请公司结合销售返利政策及其变化情况、支付方式、会计处理方式、确认依据等,说明公司销售返利余额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9.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余额 1.57 亿元,但公司仅列示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重要子公司情况,合计少数股东权益余额1.04 亿元。请公司逐项列示其他子公司生产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等方面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 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 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0 年6 月 12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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