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0-01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黎

  注册资本:1,173,94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

  成立时间:2002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技术与设备、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工艺、环保技术及其设备的开发、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应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环境影响评价;进出口业务;技术及产品展览展示;广告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道路货物运输;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铁科院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企业,是本公司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铁科院于2020年5月28日在铁科院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充分利用铁科院在人才储备、科研力量、技术成果、行业专项等方面的行业技术优势和京沪高铁在运营管理及轨道交通等方面的资源平台优势,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在科研合作、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资本合作、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等方面,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

  (二)合作主要内容

  1. 科研合作。双方将利用各自的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结合铁路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积极挖掘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建设等方面的需求,在工务工程、移动装备、通信信号、信息化智能化、节能环保、运输安全、运输组织、客运营销、经营管理等领域共同开展相关研究,为公司资产安全、高效营运和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双方将联合申请或合作参与国家级、国铁集团、省市级项目以及实验室开放基金等级别科研课题或自主投入科研项目,联合承担各级轨道交通标准及规章编制、有关专业著作编撰任务。

  2. 技术支持与科研成果转化合作。根据高速铁路运营和管理实际需求,铁科院将为公司提供上述科研领域产品和综合试验、基础设施检测、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并为公司设备维护、运营管理等方面急难问题提供技术方案支持。公司将为铁科院的科学研究提供基地和平台支持。双方还将积极开展创新产品的合作投产和成果转让合作,并互相为业务拓展提供支持。

  3. 运营管理支持。根据京沪高铁在实际运营中的需求,加强在高速铁路运营管理方面的长期交流合作,建立专项对接机制。公司为铁科院提供调研、理论验证方面的基地和平台支持,铁科院向公司提供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监管、全生命周期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可借鉴的国内外先进运营管理经验。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升高速铁路运营管理水平。

  4. 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铁科院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方面的专业力量和技术优势,在智能化铁路数据服务平台、设备维修管理决策分析系统、大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系统、铁路公安信息化、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京沪高铁智能化水平。

  5. 资本运营合作。双方将积极在投资入股、参股、合资拓展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在项目开发上相互支持,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三)其他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可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续签。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本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与铁科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补联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方向。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铁科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