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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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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1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延期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8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落实监管工作函要求,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现就回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对于确因疫情影响客观上不能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与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方可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于5月20日取得审计报告电子版,年报编制工作也基本完成,等待法院对变更后重整计划的裁定结果并不构成公司可以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理由。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按期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不得以等待法院裁定结果为由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对公司5月22日和5月26日两次延期披露年报公告中的延期披露原因进行核实,就其是否属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完成审计工作,客观上不能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审计工作已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包括尚未取得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告),并于2020年5月15日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通报了我们的审计结果,包括: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涉及意见内容的主要审计事项,我们于5月20日下午收到公司定稿电子版财务报告,于5月20日晚上将定稿电子版审计报告发给公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已获取下列两方面的审计证据:(1)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含披露)已编制完成;(2)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注册会计师需要在签署审计报告前获取财务报表已得到批准的证据。由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尚未批准财务报表,因此我们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公司于5月26日第二次发布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目前我们等待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财务报告后即可出具审计报告。如前所述,仅就公司5月22日、26日披露的延期原因而言,不属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完成审计工作,公司客观上不能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在会计师回复的基础上作如下补充说明:年审会计师2020年5月15日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口头通报了审计意见,并告知初步定在5月18日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汇报沟通。但是5月20日之前,公司财务部门还在根据会计师的要求对财务年报数据等进行修正,直到5月20日晚公司证券部第一次收到财务年报数据及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电子版。公司无法在一天之内完成将财务数据和审计报告整合到年报中、编制对会计师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董事会审议年报相关议案、取得会计师和券商的扫描版文件、年报提交等项工作,因此延期年报披露时间至5月26日。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在召开董事会,抓紧时间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将于5月30日按期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不会以法院裁定结果作为年报延期披露的理由。

  二、2020年3月2日,你公司披露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但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上海华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投资义务。2020年5月20日,经亿阳集团债权人会议决议,对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显示普通债权组表决仍未获得通过。你公司及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发生的事实为依据,充分考虑目前的重整实际进展、现金清偿和债转股等重要偿债安排均未按照计划正常开展、变更后的重整草案表决未获得全部通过,后续重整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现实情况,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谨慎地对预计负债期末账面价值进行专业判断,公允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不得滥用会计准则对重大事项进行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应当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秉承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充分考虑目前亿阳集团重整的实际进展,结合对重整率判断的证据,并运用风险控制模型,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谨慎地对预计负债期末账面价值进行专业判断,公允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对重大事项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保证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于2020年5月30日如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关内容,对涉嫌为控股股东担保相关的预计负债计提数据保持高度关注和合理怀疑,履行好审计计划和程序,审慎评估公司对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严重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公司会计报表是否严重歪曲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并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将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预计负债计提数据保持高度关注和合理怀疑,履行好审计计划和程序,审慎评估公司对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严重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1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5月26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方案已完成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2)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3)出资人组表决通过。经确认,亿阳集团管理人已经收到新重整投资人5,000万元(保证金),新重整投资人另有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投资款9,000万元已经存至亿阳集团债权人主席单位阜新银行大连中山支行账户,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裁定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的预计负债转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审慎评估亿阳集团重整事项对公司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严格以重整进展的事实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亿阳集团重整事项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确保主要经营业绩和年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由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及执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导致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的预计负债转回数据,与后续将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进而导致净利润与净资产等重要数据也会产生重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暂停上市风险: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20年5月26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重大事项,核实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1、亿阳集团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阜新银行召集召开债权人会议,推荐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为新的重整投资人。亿阳集团及其重整顾问会同万怡投资共同制定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并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债权人会议,表决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表决结果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23人。同意该方案20人,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86.96%,所代表金额4,400,757,857.35元,占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金额的70.77%。该表决组参加表决的债权人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2)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1236人,同意该方案1154人,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93.37%,所代表金额8,305,432,317.64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金额的55.44%。该表决组参加表决的债权人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3)出资人组共31人参加会议,其中31人同意该方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代表的股份数额1,976,360,000.00元,占出席会议出资人所持表决权100%。

  同时,亿阳集团已经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

  2、公司经自查,除上述亿阳集团管理人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同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涉及到公司的有关事项已经在《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予以披露。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经披露的重整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出现较大亏损。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投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5月26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方案已完成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2)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3)出资人组表决通过。经确认,亿阳集团管理人已经收到新重整投资人5,000万元(保证金),新重整投资人另有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投资款9,000万元已经存至亿阳集团债权人主席单位阜新银行大连中山支行账户,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裁定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三)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的预计负债转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在2020年3月3日业绩更正公告中对预计负债20.32亿元转回,判断的依据是亿阳集团重整方案最终能够执行完毕,主要包括方案中的重整投资资金到位以及方案中具体的:(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并最终取得法院的重整执行完毕的裁定,免除公司的担保责任。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公司判断亿阳集团不能将重整方案最终执行完毕并取得法院裁定,公司将不能全部转回20.32亿元预计负债。

  鉴于亿阳集团重整尚未执行完毕,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预计负债的转回是基于公司目前与亿阳集团及其管理人进行沟通,了解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最新安排情况,重整资金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到账的可能性,以及对重整方案执行的影响,从而对亿阳集团重整成功可能性所进行的综合判断。通过亿阳集团《关于亿阳集团重整概率的分析判断》,以及总裁办公会的讨论结果,财务测算部运用风险控制模型计算出或有负债预计转回数额为18.09亿元。

  公司将审慎评估亿阳集团重整事项对公司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严格以重整进展的事实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亿阳集团重整事项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确保主要经营业绩和年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由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及执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导致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的预计负债转回数据,与后续将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进而导致净利润与净资产等重要数据也会产生重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净资产可能继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出现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完毕或亿阳集团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20.32亿元预计负债将不能全部转回。在此情况下,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风险。

  (五)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出现较大亏损。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控股股东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无法缓解,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七)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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