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彭柏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柏境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彭柏境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彭柏境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柏境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彭柏境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彭柏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7)。

  2、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分行申请的肆仟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担保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同意补选张浩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张浩舟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峥嵘先生、邹秋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均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李峥嵘先生、邹秋阳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壹亿陆仟万元,期限壹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敞口授信壹亿伍仟万元,期限壹年;向中国银行湘潭板塘支行申请敞口授信柒仟捌佰万元,期限壹年。上述授信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张浩舟先生简历

  张浩舟先生,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参加工作,历任湘潭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局科员、产业局副局长,响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和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兼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公司经理、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一局局长,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兼)、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湘潭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湘潭海泡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湘潭产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张浩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峥嵘先生简历

  李峥嵘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参军,转业后工作于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湘潭军分区车队长、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协调部部长、生产运营部部长、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峥嵘先生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00股,除此之外,李峥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峥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邹秋阳女士简历

  邹秋阳女士,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化工工程师,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品管部部长、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质检部部部长、质检品管部部长、监事,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鹤岭分公司副总经理,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邹秋阳女士作为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00股,除此之外,邹秋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邹秋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邹秋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邹秋阳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鹤岭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邹秋阳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于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邹秋阳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邹秋阳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邹秋阳女士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5月22日,公司工会委员会职代会主席团会议补选戴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戴佳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戴佳女士简历

  戴佳女士,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质检品管部副部长、品管部副部长、鹤岭分公司技术品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品管部部长。

  戴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4: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7)。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9 号文《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潭电化”)向1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521,73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7,999,985.3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9,985.3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33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369,985.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12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靖西电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90,615,190.93元,现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5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1、湘潭电化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55号);

  (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将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肆仟万元,期限壹年。公司将为靖西电化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壹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企业地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3,7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靖西电化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靖西电化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靖西电化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靖西电化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壹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靖西电化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靖西电化的整体利益,且靖西电化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本次公司为靖西电化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62,9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担保),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3,71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8.1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