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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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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3,086,5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6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3,086,5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6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40,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40,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霍润(持股数量为19,270,310股)、金炯(持股数量为15,519,928股)、黄嘉辉(持股数量为9,521,964股)、李江(持股数量为7,482,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5,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2,340,52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1《2020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7.2《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086,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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