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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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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3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及时,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发行对象为包括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经初步研究论证,该事项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对上市公司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拟发行对象正在履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处在初步筹划阶段,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仍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批准程序,相关事项及发行对象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5月19日、5月20日两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面值,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项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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