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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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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0-03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5月2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2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20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号华东科技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贵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股份2,319,976,1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21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252,270,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72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67,70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48%。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6,491,9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6,491,9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6,491,9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6,491,9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6,491,9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 16,491,9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914%;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3,342,0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1%;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32%。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01,059,26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6%;

  反对   15,766,979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6%;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11,97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957%;

  反对   15,766,97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411%;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3,342,0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1%;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1%;

  弃权    3,149,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最高借款协议〉议案》;

  本次出席会议中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2,250,947,296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69,028,852股,表决情况:

  同意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86%;

  反对 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 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03,484,2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

  反对    13,342,0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1%;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 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本次出席会议中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1,045,798,364股,表决情况:

  同意1,029,306,43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0%;

  反对    13,342,0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8%;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536,92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086%;

  反对13,342,0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282%;

  弃权  3,149,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3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宪超、印希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0-036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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