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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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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0-01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大股东资产减值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7年11月23日收购坯布市场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时与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签订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坯布市场公司股权以及服装市场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开发经营集团承诺在盈利承诺期届满后,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盈利承诺期届满时,坯布市场公司与服装服饰市场合计期末减值额高于开发经营集团在盈利承诺期间累计应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的,则开发经营集团应在收到专项审核意见与减值补偿通知后1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进行期末减值补偿。(详见临2017-019公告)

  一、减值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坯布市场公司股东的全部权益和服装服饰市场有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106号)和《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177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减值测试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691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坯布市场公司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组合评估价值为64,865.88万元,2017年公司购买时坯布市场股权及服装服饰市场资产组合评估价值为78,838.82万元,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13,972.94万元。(详见临2020-010公告)

  二、补偿款收到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已致函开发经营集团,告知业绩完成及减值情况和补偿事项。开发经营集团已复函明确将按照约定履行。

  2020年5月20日,公司如约收到开发经营集团支付的坯布市场和服装服饰市场资产减值补偿款13,972.94万元。上述资产减值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公司利润。

  至此,开发经营集团已履行完毕《盈利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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