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13552    转债简称:克来转债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71元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3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5,76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54,960.00元,转增70,304,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46,064,000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利润分配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71元。

  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

  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税后现金红利 0.1539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1539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71元。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资本溢价,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46,064,000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41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850028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0-050

  转债代码:113552          转债简称:克来转债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克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27.8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9.78元/股。

  ●克来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5月26日。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1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克来转债”,债券代码“113552”)。克来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7.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告编号:2019-051)。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根据《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综上,克来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P0 + A×k)÷(1 +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P0 + A×k)÷(1 + n + k);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调整公式“P1=(P0–D)/(1+n)”计算,此次调整前转股价P为27.86元/股,每股派息D为0.17元/股,转增股本率n为0.4,因此计算出克来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为19.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