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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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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4),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和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创和投资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7.926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464%。

  2、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股东创和投资发来的《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创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660.082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2.9101%),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846%)。

  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4),创和投资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以及《关于创和投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于今日收到创和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创和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由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14,094,928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一致,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创和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股东创和投资发来的《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创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2,660.082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2.9101%),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84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创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2,660.082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2.9101%;创和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是一致行动人关系,刘建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847.5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16.24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权质押还款及自身投资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公司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1.6016 万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的 9.64%,由创和投资全额认购,已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9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846%。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期间内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实际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创和投资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1,601.6016 万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创和投资本次认购的和而泰股票,也不由和而泰回购该部分股份。创和投资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已履行完毕,其所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创和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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