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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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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行权、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修订为: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增发新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修订为: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增发新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0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创电子”)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于2019年4月1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表明,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27.00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调整后,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足以支持原有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修订。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将相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具体修订情况

  修订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及其摘要第五章“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有关内容修订如下: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修订前: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修订后: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增发新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修订前: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修订后: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行权、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修订为: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增发新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为实施本激励计划而制定的《激励计划(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修订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履行了现阶段所有必要的法定程序;

  3、本次修订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仍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后续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联创电子本次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0年6月2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0年5月2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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